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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2019年度职工生日慰问品招标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委托,现对“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2019年度职工生日慰问品”(招标编号:19AT031990129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19AT0319901295
2、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2019年度职工生日慰问品
3、招标单位: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的产品资料及产品彩页;
5、投标人须具有在合肥地区连锁门店不少于10个,或承诺在接到订单后5个小时内免费送货上门,配送范围须包含合肥市所有辖区(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四县除外);
6、投标人近四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同一投标人的总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04月11日09:00至2019年04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从2019年04月11日至2019年04月18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供应商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4室
联系人:闫工/沈工
电 话:0551-63736535/63735929
电子邮箱:26859007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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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2019年度职工生日慰问品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2019年度职工生日慰问品
项目编号:19AT0319901295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
采购日期:2019年5月6日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2019年度职工生日慰问品(项目编号:19AT031990129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标,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 安徽巴莉甜甜食品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17号
电 话:0551-62839919
联 系 人:段主任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闫工
联系电话:0551-63736535
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5月1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653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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