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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公告(二次)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对其采购医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19AT0312600290)。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第1包 | 荧光化学发光检测仪 | 台 | 1 |
第3包 | 超声内镜 | 台 | 1 |
第4包 | 高频电刀 | 台 | 2 |
氩气刀 | 台 | 1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设备不需提供);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若所投设备为III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所投设备为II类及以下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4、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所投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或单独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02月20日至2019年02月27日每天09:0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4室;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参与报名的单位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供审查与存档。招标人只接受报名材料齐全单位前来报名,并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复核的权力。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若发现投标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截止日期10天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17号
电 话:0551-62839919
联 系 人:段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政务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向西300米)安徽国贸大厦404室
联 系 人:王工/沈工
电 话:0551-63735933/63735929
电 子 邮 件:201021535@qq.com
六、重要提示
因我司新交易平台上线,请各位投标人务必到信e采网站(www.ahbidding.com)免费注册,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CRRT的变更公告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公告(二次)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对其采购医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19AT0317100232)。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第2包 | CRRT | 台 | 1 |
第4包 | 运动平板 | 台 | 1 |
第6包 | 血透机 | 台 | 13 |
血滤机 | 台 | 1 | |
第8包 | 高压氧舱(单人舱) | 台 | 4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设备不需提供);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若所投设备为III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所投设备为II类及以下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4、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所投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或单独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9日每天09:3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4室;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注:参与报名的单位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供审查与存档。招标人只接受报名材料齐全单位前来报名,并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复核的权力。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若发现投标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截止日期10天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3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2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17号
电 话:0551-62839919
联 系 人:段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政务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向西300米)安徽国贸大厦404室
联 系 人:刘工/沈工
电 话:0551-63735927/63735929
电 子 邮 件:201021535@qq.com
七、重要提示
因我司新交易平台上线,请各位投标人务必到信e采网站(www.ahbidding.com)免费注册,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 |
招标人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项目编号 | 19AT0317100232 |
第5包有创呼吸机 中标候选人 | 安徽省宇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3日 |
请联系: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551- 63735929 沈工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
项目编号:19AT0317100232
采购方式: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七包、第八包国内公开招标,第二包、第六包国内公开招标转为磋商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12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0日第二、四、六、八包发布了二次公告。
采购日期:第一、七包2019年2月27日,第二、六、八包2019年3月12日,第三、四包2019年3月12日。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编号:19AT0317100232)按照招标文件/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评审方式,对该项目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第七和第八包进行评标/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包中标候选人: 国药控股安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包中标供应商: 安徽旭禾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包中标候选人: 安徽省诺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四包中标候选人: 合肥心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六包中标供应商: 安徽洁倩商贸有限公司
第七包中标候选人: 安徽引导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八包中标候选人: 上海七零一所杨园高压氧舱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17号
电话:0551-62839919
联系人:段主任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63735927
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4月1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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