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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病科试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现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病科试剂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AT013090775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0AT0130907754
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病科试剂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科室 | 产品名称 | 方法学 | 进口/国产 | 控制价 |
感染病科 | 淋巴细胞亚群(CD3/CD4/CD8/CD45) | 流式免疫荧光法 | 国产 | 74元/人份 |
4、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按要求,负责试剂存储、运输、供应等。
5、招标单位: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招标类别:货物类
7、项目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非安徽本地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药品经营管理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承诺后期本项目招标内容如有相关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政策执行;
6、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内的须具有安徽省集采平台流水号;
7、投标人所投试剂为进口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投标人所投试剂为国产的中标后,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 凡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参加的投标人将下述资料(如适用)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该项目公告项下: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书、有效的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非安徽本地企业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或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药品经营管理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安徽省集采平台官网的流水号截图;
6、投标人所投试剂为进口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投标人所投试剂为国产的,须承诺中标后能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
(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5)针对此项目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当地相关政策;
(6)承诺后期本项目招标内容如有相关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政策执行;
四、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1年1月8日17:00前,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2、按上述“三、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要求提供电子材料上传至该项目项下。
完成以上两个步骤为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上注册---注册资料审核—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审核(如有)---网上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缴费---系统自动生成招标文件购买电子发票---完成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手续---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只能开具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概不退换)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6室
联系人:李先生、程先生、孙女士
电 话:63736255/15855420004、15955654672
邮 箱:xzli@ahbidding.com
七、重要说明:
1、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630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2、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表所填写的授权人邮箱,请投标人定期查收邮箱并致电0551-63736255询问。因投标人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响应招标要求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仅对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进行初审,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由专家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判定。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病科试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现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病科试剂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AT013090775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0AT0130907754
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病科试剂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科室 | 产品名称 | 方法学 | 进口/国产 | 控制价 |
感染病科 | 淋巴细胞亚群(CD3/CD4/CD8/CD45) | 流式免疫荧光法 | 国产 | 74元/人份 |
4、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按要求,负责试剂存储、运输、供应等。
5、招标单位: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招标类别:货物类
7、项目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非安徽本地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药品经营管理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承诺后期本项目招标内容如有相关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政策执行;
6、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年版)》内的须具有安徽省集采平台流水号;
7、投标人所投试剂为进口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投标人所投试剂为国产的中标后,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 凡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参加的投标人将下述资料(如适用)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该项目公告项下: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书、有效的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非安徽本地企业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或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药品经营管理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安徽省集采平台官网的流水号截图;
6、投标人所投试剂为进口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投标人所投试剂为国产的,须承诺中标后能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
(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5)针对此项目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当地相关政策;
(6)承诺后期本项目招标内容如有相关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政策执行;
四、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1月26日17:00前,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2、按上述“三、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要求提供电子材料上传至该项目项下。
完成以上两个步骤为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上注册---注册资料审核—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审核(如有)---网上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缴费---系统自动生成招标文件购买电子发票---完成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手续---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只能开具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概不退换)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6室
联系人:李先生、程先生、孙女士
电 话:63736255/15855420004、15955654672
邮 箱:xzli@ahbidding.com
七、重要说明:
1、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630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2、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表所填写的授权人邮箱,请投标人定期查收邮箱并致电0551-63736255询问。因投标人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响应招标要求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仅对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材料进行初审,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由专家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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