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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压器、中压柜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压器、中压柜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AT084880683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朗驰集团机电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414号901座
成交金额:¥24,910,000.00(大写:贰仟肆佰玖拾壹万元整)
采购人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049445741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51-63736257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8室,联系电话:0551-6373625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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