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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名制测温智慧门禁系统(翼闸)等比选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委托,现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名制测温智慧门禁系统(翼闸)等比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AT0130906817)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名制测温智慧门禁系统(翼闸)等比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AT0130906817
3、项目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4、采 购 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采购范围:实名制测温智慧门禁系统(翼闸)20组、配套软件1套、实名制测温智慧门禁系统(三辊闸)3组。
二、参选人资质要求:
1、参选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形式,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参选人中选后须提供参选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比选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3、同一公司只接受一家参选单位参加比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比选文件所须递交材料:凡申请获取比选文件参选单位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参选人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该项目公告项下:
1、参选人授权代表须提交参选单位法人授权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
2、参选人中选后须提供参选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比选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四、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参选人可自2020年11月27日起至2020年12月2日17:00前,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2、按上述“三、获取比选文件所须递交材料”要求提供电子材料上传至该项目项下。
参选人须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上注册---注册资料审核—获取比选文件所须递交材料审核(如有)--网上缴费----系统自动生成比选文件购买电子发票---完成获取比选文件手续---参选人下载比选文件。(只能开具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概不退换)
五、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6室
联 系 人:李先生、程先生、孙女士
电 话:0551-63736255(15855420004)、15955654672
邮 箱:xzli@ahbidding.com
六、重要说明:
1、参选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参选人,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比选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参选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参选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630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参选人责任自负。
2、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信e采,请参选人定期查询信e采。因参选人未查询信e采等其他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导致参选人未响应比选要求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提交资料时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比选文件所须递交材料进行初审,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由专家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文件或比选文件规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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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名制测温智慧门禁系统(翼闸)等比选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名制测温智慧门禁系统(翼闸)等比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0AT0130906817)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12月0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筑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2月0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星志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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