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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2020年度设备(第一批)(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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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2020年度设备(第一批)(二次)招标公告

 

一、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20AT0335005739)。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

包次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元/台)

第一包

电子胃肠镜

1台

7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若所投设备为III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所投设备为II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3)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所投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授权;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或单独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供应商务必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到信e采网站(www.ahbidding.com)免费注册,不注册或者逾期注册的均视为文件获取不成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及时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45号

联系人:段主任  隋主任

电话:0551-6273666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 1779 号安徽国贸大厦 1406 室

联系人:赵工  沈工

电话:0551-63736291/0551-63735929

邮件:rjzhao@a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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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2020年度设备(第一批)(二次)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2020年度设备(第一批)(二次)

项目编号:20AT0335005739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转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9月18日及2020年9月25日

采购日期:2020年11月6日

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2020年度设备(第一批)(二次)(项目编号:20AT0335005739)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包电子胃肠镜

成交候选人: 安徽玖熙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

企业业绩:详见附件

招   标   人: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45号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63736291

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6291。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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