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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鉴分册编篡印刷出版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20年8月20日
招标编号:20AT0744804370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年鉴分册编篡印刷出版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鉴分册编篡印刷出版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标包划分:1个标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招标内容
年鉴分册编篡印刷出版首批数量为2个年度分册,每一分册印数为600本。之后服务期内按年度进行编纂印刷出版,本项目共编篡印刷出版4个分册(2019-2022)。具体要求规格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具有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须在以往与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上无不良履约记录;
投标人须安排一名具有1年以上年鉴编辑资历和专业排版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对接该项目,必要时提供驻点服务;
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评标现场官网查询为准)。不能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招标人“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投标单位应在此期限内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注册(已注册单位无需重复注册)、提交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并通过审核,逾期不候)。
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4、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5、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6302、63736267),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9月3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安徽国贸大厦(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501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www.ah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上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4室
联 系 人:曹工、徐工
电 话:0551-63736259、63736753
邮 箱:cccao@ahbidding.com
3、招标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6号
邮 编:230088
联系人:仇工
电话:0551-6539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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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鉴分册编篡印刷出版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鉴分册编篡印刷出版项目(项目编号:20AT0744804370)原中标人安徽省快马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现中标人变更为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添彩包装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晨晨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9
第 1 条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鉴分册编篡印刷出版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鉴分册编篡印刷出版项目(项目编号: 20AT074480437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9月0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快马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添彩包装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新南印务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9月0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晨晨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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