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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机铝箔纸自动拼接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AT0745005123
日期:2020年9月16日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的委托,对其包装机铝箔纸自动拼接装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包装机铝箔纸自动拼接装置改造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经落实。
三、项目内容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提供本项目的所有的机电工程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其它技术服务等。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不能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招标人“黑名单” (以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申请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证明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提示: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注册时勾选工程投标人和采购供应商两项,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所有投标书应于2020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交到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东侧一楼大厅,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兹定于2020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10:00,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03会议室公开开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征南路1212号
联系人:占工、孔工
电 话:0552-4959269、0552-4959272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 系 人: 何工、徐工
电 话: 0551-63736790
电子邮件:xhe@ahbidding.com
包装机铝箔纸自动拼接装置改造变更公告
包装机铝箔纸自动拼接装置改造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AT0745005123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的变更内容公布如下:
项目开标时间由“2020年10月13日10时00分”变更为“2020年10月20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此变更公告;需潜在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变更公告。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1204 室
项目联系人:何工 、徐工
电话:0551-63736790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包装机铝箔纸自动拼接装置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包装机铝箔纸自动拼接装置改造(项目编号: 20AT074500512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0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烟草机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沈阳新八达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6373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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