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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工业地块土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工业地块土建工程(项目编号: 20AT084880552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85,006,208.99元(大写:陆亿捌仟伍佰万零陆仟贰佰零捌元玖角玖分)
工期:253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金龙浩
技术负责人:孙江龙
项目施工经理:史征
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84,746,888.00元(大写:陆亿捌仟肆佰柒拾肆万陆仟捌佰捌拾捌元整)
工期:253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李连文
技术负责人:詹永芳
项目施工经理:王耀龙
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85,207,893.86元(大写:陆亿捌仟伍佰贰拾万零柒仟捌佰玖拾叁元捌角陆分)
工期:253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申阳志
技术负责人:樊立潭
项目施工经理:龚鹏
工程质量: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4日19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汝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2
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工业地块土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欧菲光光学光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工业地块土建工程(项目编号:20AT0848805527)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85,006,208.99元(大写:陆亿捌仟伍佰万零陆仟贰佰零捌元玖角玖分)
工期:253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金龙浩
技术负责人:孙江龙
项目施工经理:史征
工程质量:合格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汝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62
公示日期: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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