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信息
工大花园塑胶地坪工程询价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马鞍山市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工大花园塑胶地坪项目”发布询价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AT0626905547
2、项目名称:工大花园塑胶地坪项目
3、询价单位:马鞍山市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询价类别:工程施工
5、询价范围:幼儿园、庭院活动场地EPDM塑胶地坪施工,约2000㎡。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项目地点:马鞍山市马向路与兴安路交叉口西南角
二、询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09日至2020年10月12日。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务必在询价公告规定的询价文件获取期限内到信e采网站(www.ahbidding.com)免费注册,不注册或者逾期注册的均视为获取不成功,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一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报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630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供应商责任自负。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五、报价地点(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东侧一楼103会议室。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鞍山市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马鞍山市雨山东路安徽工业大学(东校区)人才公寓物业用房二楼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55-2315105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63736770/15055187053
电子邮件:739698734@qq.com
暂无信息
工大花园塑胶地坪工程询价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工大花园塑胶地坪工程询价项目(项目编号: 20AT0626905547)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迅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询价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询价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询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询价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志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770
工大花园塑胶地坪工程询价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大花园塑胶地坪工程询价项目(项目编号: 20AT0626905547)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迅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询价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询价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询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询价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志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770
暂无信息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