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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 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AT0749505627
日期:2020年10月13日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的委托,对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二、项目内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烘丝机、加料机、加香机、2台润叶机及6台喂料机设备进行四次委外维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中国烟机零配件交易监管网入网企业资格(根据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正式运行的供应商名录确认)或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烟机生产、销售、维修资质的企业。
3、近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出具守法诚信承诺书,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决文书网(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查询截图。
4、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及招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数据库的,禁止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以开标当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近三年无行贿记录承诺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提示: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注册时勾选工程投标人和采购供应商两项,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所有投标书应于2020年11月0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之前交到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东侧一楼大厅,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兹定于2020年11月0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2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
详细地址:安徽省蒙城县经济开发区政通路与王冠路交叉口
联 系 人:丁女士、李先生
电 话:0558-7662450、0558-7629532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4室
联 系 人:洪工、徐工
电 话:0551-63736790
邮 箱:hongsw@a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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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 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 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项目编号: 20AT074950562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11月0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阜阳丰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中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11月0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洪善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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