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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等离子空气消毒机磋商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现对“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等离子空气消毒机”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AT0315505114
2、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3、项目地点: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
4、项目概况: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等离子空气消毒机,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7、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捌万贰仟伍佰元整(¥82500.00)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若所投货物为II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所投货物为I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4、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须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制造商或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原装进口产品除外);
6、所投产品如为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目录内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流水号,并承诺符合国家两票制相关规定要求(发票不得遮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9月 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政务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向西300米)安徽国贸大厦 103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五)磋商文件获取办法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 月15 日9:00至2020年9 月22 日17:00止(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供应商务必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信e采网站(www.ahbidding.com)免费注册,不注册或者逾期注册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一切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负。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 明确参加项目及包次(标段),在线缴纳招标/磋商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供应商/供应商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316号
联 系 人:韩老师
电 话:0551- 63616230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404室
联 系 人:曹工/沈工
电 话:0551-63736292/63735929
邮 箱:rcao@a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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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等离子空气消毒机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项目编号:20AT03155051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9月15日
采购日期:2020年9月25日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等离子空气消毒机(项目编号:20AT0315505114)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合肥惠先诚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万柒仟元整(¥77000.00)
招 标 人: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316号
电 话:0551-63616230
联 系 人:韩老师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曹工/沈工
联系电话:0551-63736292/63735929
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9月30日17:00止(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629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工/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92/6373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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