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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械辐照残留测定检验仪器购置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械辐照残留测定检验仪器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7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AT0747704262
2、项目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械辐照残留测定检验仪器购置
3、预算金额: 200 万元
4、最高限价: 200 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辐照检测系统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17日09:00至2020年08月24日17:00。
2.地点: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www.ahbidding.com)。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参加项目及包别后,可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申请变更,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供应商责任自负。
若注册、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0551-63736302。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对本项目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
联系方式:0551-63710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4室
联系方式:0551-63736259、63736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璇璇
电 话:0551-63736259、6373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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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械辐照残留测定检验仪器购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械辐照残留测定检验仪器购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AT074770426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械辐照残留测定检验仪器购置项目
二、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检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玖拾玖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19945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械辐照残留测定检验仪器购置项目 |
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惠,张兴银,陈彦,胡惠平,蒲婧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259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4室,联系电话:0551-6373625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检验设备购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
联系方式:0551-63710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4室
联系方式:0551-63736259、63736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璇璇
电 话:0551-63736259、6373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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