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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含西村、北村)及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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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含西村、北村)及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工业大学委托,现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含西村、北村)及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AT0317104052

2、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含西村、北村)及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六安路校区内

4、项目概况:道路广场清扫保洁:250775.05 ㎡;绿地养护:340477.85㎡; 水面养护:斛兵塘养护42388.20㎡,其他养护5326.30㎡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1400878元/年; 第二标段:1507239元/年

7、项目类别:服务

8、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依据考核情况确定下年度是否续签)

9、标段(包别)划分:分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01标段:屯溪路校区聚英路以南(含西村住宅区、新禧公寓)道路清扫保洁65199.95㎡(室外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3679.95㎡,非教学公共楼宇内面积1360㎡,学生公寓内160㎡);草坪特级养护853.6㎡;绿化养护、保洁77832.65㎡(室外绿化养护保洁71876.65㎡,非教学公共楼宇内面积1866㎡,学生公寓内4090㎡);水面面积:42388.2㎡。

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38986㎡(其中中院道路保洁面积25266㎡,东、西院道路保洁面积13720㎡);绿化养护、保洁68121.4㎡(其中中院绿化养护保洁49921㎡,东、西院绿化养护保洁18200.4㎡);水面面积:5326.3㎡。

02标段:屯溪路校区聚英路以北(含聚英路和北村住宅区)道路清扫保洁146589.1㎡(室外道路清扫保洁面积142407.1㎡,非教学公共楼宇内面积2782㎡,学生公寓内1400㎡);草坪特级养护4571.5㎡;绿化养护、保洁(含水面):189098.7㎡(室外绿化养护保洁184964.7㎡,非教学公共楼宇内面积2268㎡,学生公寓内1866㎡)。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需包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等类似经营范围。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园林绿化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4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公告有效期内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0551-6373630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8 31   14:3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楼102开标室 

五、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551-62901718

合肥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采购中心网址:zb.hfut.edu.cn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3735927   

邮箱:201021535@qq.com

(三)合肥工业大学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51-62901024

六、其它事项说明: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详见信e采网站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合肥工业大学校园网(zb.hfut.edu.cn)、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ahbidding.com/)网上发布。


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含西村、北村)及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报名延长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含西村、北村)及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报名延长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工业大学委托,2020年8月7日发布了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含西村、北村)及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AT0317104052),现对原招标公告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8月17日下午17:00;

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2、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551-62901718

合肥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采购中心网址:zb.hfut.edu.cn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3735927  

邮箱:201021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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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含西村、北村)及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含西村、北村)及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含西村、北村)及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AT031710405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月7日

采购日期:2020年8月31日

 

二、中标供应商及金额

第一标段: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金域园林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蒙城北路西侧北城世纪城(B7区)颐徽苑S2幢104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万零壹仟贰佰捌拾贰元叁角陆分(¥3801282.36)

 

第一标段:竞争性不足,项目流标。

 

三、主要标的信息(服务)

第一标段:

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含西村、北村)及六安路校区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服务范围: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依据考核情况确定下年度是否续签)

服务标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费标准

第二标段:/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

选定评委:汪小梅、汪冬梅、袁梅、程龙、王庆(用户代表)

采购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  系  人:施老师

电      话:0551-62901718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63735927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7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2.6187万元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其他

特此公告。

 

附件:1.招标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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