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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粮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粮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其西校区(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项目编号:20AT0319903844)。具体事宜如下:
1.采购内容:安徽粮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项目概况: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428号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生活区。占地面积15亩,4栋教工宿舍(包括原干校1栋),合计建筑面积11370平米。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428号
4.参选人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参选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系指物业管理)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参选人提供承诺):
a.参选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二、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5日17:00止(北京时间)。
2.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需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请各位参选人务必在比选公告规定的公告期限内到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www.ahbidding.com)免费注册,不注册或者逾期注册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比选文件费用后,及时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参选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参选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比选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何种原因,概不退款。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630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参选人责任自负。
三、比选时间(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
四、比选地点(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五、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粮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电 话:0551-65425868
联 系 人:金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政务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向西300米)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
联 系 人:闫工/沈工
电 话:0551-63736535/63735929
电 子 邮 件:26859007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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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西校区(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西校区(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20AT0319903844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29日
采购日期:2020年8月11日
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西校区(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AT0319903844)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 购 人:安徽粮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电 话:0551-65425868
联 系 人:金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政务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向西300米)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
联 系 人:闫工/沈工
电 话:0551-63736535/63735929
电 子 邮 件:2685900752@qq.com
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8月17日
若参选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联系电话:0551-63736535。
若参选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参选人;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人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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