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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塑料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AT0744803395
时间:2020年7月9日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市场营销中心塑料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塑料袋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经落实。
三、招标内容:
塑料袋(背心袋)
数量:300万只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唯一授权);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符合并承认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3、投标人须提供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招标人结算合同款,须提供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或承诺函;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标现场官网查询为准); 2)近三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评标现场官网查询为准); 5)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提供承诺函); 6)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招标人“黑名单”的(以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n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
n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n 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厂家唯一授权书
n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提示: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已注册过的投标人/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注册时勾选工程投标人和采购供应商两项,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630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所有投标书应于2020年8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9:30之前交到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东侧一楼大厅,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兹定于2020年8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3会议室公开开标。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招标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4室
邮 编: 230071
联 系 人: 曹工、徐工
电 话: 0551-63736259 63736753
电子邮件: cccao@a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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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塑料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塑料袋项目(项目编号: 20AT074480339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8月04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雄市金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国鼎包装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8月10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晨晨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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