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信息
安徽省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放射科DSA、DR、胃肠机、磁共振设备配套安装工程(二次)磋商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福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安徽省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放射科DSA、DR、胃肠机、磁共振、CT设备配套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AT0319903414
2、项目名称:安徽省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放射科DSA、DR、胃肠机、磁共振设备配套安装工程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南岗科技园(长江西路与长宁大道交口东北角安徽省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项目)
4、项目概况:安徽省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放射科DSA、DR、胃肠机、磁共振设备配套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放射科DSA、DR、胃肠机、磁共振设备安装及其机房施工,涉及精密空调和新风系统,设备基础及支架,消防工程改造、中心供氧和DSA院感要求及其放射防护和电磁防护等,工程内容及其安装辅材等,详见磋商文件。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包括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包括二级);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3)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4)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备注:“本地”系指:合肥市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7月20日14:30
2、磋商地点: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政务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向西300米)安徽国贸大厦101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五)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10日9:00至2020年7月17日17:00截止(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及时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供应商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安徽福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南岗科技园(长江西路与长宁大道交口东北角安徽省妇幼保健院西院)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51-69118005
磋商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室
联 系 人:闫工/赵工
电 话:0551-63736535/63736291
邮 箱:2685900752@qq.com
(七)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详见信e采网站
暂无信息
安徽省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放射科DSA、DR、胃肠机、磁共振设备配套安装工程(二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安徽省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放射科DSA、DR、胃肠机、磁共振设备配套安装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20AT03199034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10日
磋商日期:2020年7月20日
二、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四达环境系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安徽福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南岗科技园(长江西路与长宁大道交口东北角安徽省妇幼保健院西院)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51-69118005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闫工,联系电话:0551-63736535
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7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6535。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535
暂无信息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