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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执法记录云服务采购项目(2020年度执法记录云服务采购项目 ) 的招标公告
2020年度执法记录云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0年度执法记录云服务采购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烟草公司亳州市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执法记录仪184台,数据采集器22台,专用服务器1台;总投资约8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1个包
(3)供货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产品具有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07月17日17:00分止(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及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规定时间内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获取(亳州市桐花路与希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国购汇金广场B座三楼311室),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4)获取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网上获取联系人:刘工18905680302)。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人民币),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和信e采交易平台(www.anhuibiddin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亳州市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中段西侧、文帝路北侧
联系人:胡科长
电 话:0558-512018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和桐花路交口汇金广场B座三楼
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 话:0558-5520951/2 13909683456 18905680302
关于2020年度执法记录云服务采购项目暂停招标的通知
关于2020年度执法记录云服务采购项目
暂停招标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2020年度执法记录云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AT1126303450)现暂停该项目招标活动,开评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理解并及时关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信e采交易平台(www.anhuibidding.com)发布的信息。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2020年度执法记录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年度执法记录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年度执法记录云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0年度执法记录云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AT112630345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3日
开标日期:2020年11月09日09:30时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创科思铭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396号合肥凤凰城酒店3-204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伍仟贰佰肆拾元;
人民币小写:79524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响应。
评审委员会名单:宋贤亮 、李兵、张双喜 、孙春蕾 、 胡强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烟草公司亳州市公司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中段西侧、文帝路北侧
联系人:胡科长
联系方式:0558-5120189
招标机构名称: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刘昌锋 联系电话:18905680302
公告期限: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8-5520951/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烟草公司亳州市公司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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