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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现状调查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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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AT0221801664
2.项目名称: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现状调查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市
4.项目单位: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5.项目概况: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其工艺、设备、管理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安全知识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为掌握我省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实施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现状调查工作,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30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 7 日09:00至2020年 5 月 15 日17:30(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发售费:0元。
3.获取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2020 年 05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2.磋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B区省应急厅5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551-62999535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 高工、韩工
电 话: 0551-63736305/63735960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八、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现状调查项目 | 1.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调查。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化学制药企业和其他化工生产企业。 2.对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工人安全知识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等现状进行调查。产业工人包括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事生产经营岗位的作业人员。其中管理人员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党组织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经理),分管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对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其他情况进行调查。 4.提供调查分析报告及相关对策建议。 (详见“技术要求”) | 1 | 套 |
二、技术要求
1.企业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企业性质、注册资金、经济类型、行业分类、生产经营地址、厂区面积、是否在化工园区(集中区)、主要产品及生产经营规模、“两重点一重大”、涉及危险化学品品种(包括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及最大设计储存数量。
2.企业管理人员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有人员、职务、性别、年龄、第一学历和最终学历、所学专业、从事化工经历及年限、技术职称(含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合格证持证情况等。
3.岗位作业人员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岗位作业人数及人员、性别、年龄、第一学历和最终学历、所学专业、从事化工经历及年限、技术职称(含注册安全工程师)、特种作业证持证和相关方作业人员情况等。
4.企业其他情况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不同层级人员流动情况。自2017年以来的入职人数、入职方式、入职岗位、性别、年龄、学历、所学专业、从业年限等;自2017年以来的离职人数、在岗时间、离职原因、离职岗位、性别、年龄、学历、所学专业、从业年限等。(2)企业培训教育情况。岗位、专业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三级培训教育、在岗员工每年再培训教育、换岗人员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3)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和2017年以来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配备、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等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自动化改造和外聘专家服务团队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情况。
5.根据不同需求,将调查数据按照企业规模、企业性质、行业分类等进行科学分类、统计分析、归纳总结,提出对策建议。
6. 化学制药企业主要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医药制造业(代码 27)中代码为271、272的分类企业;其他化工生产企业主要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 26)中代码为261-266、268和化学纤维制造业(代码 28)的分类企业。
三、服务要求
1.工作要求
(1)调查采取抽样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问卷调查100%;抽样分类调查企业数量的比例不少于30%,以实地调查方式进行,其中实地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每个设区市不少于15家,对于少于15家的设区市实地调查应全覆盖。
(2)调查工作要认真细致、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文字、图片、视频并收集相关园区批准文件等资料。
(3)调查工作应严格执行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要求,对调查结果负责。
2.质量要求
(1)专人联系,全程监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确定专人负责,并指定专人与省应急管理厅联系,自觉接受省应急管理厅监督。
(2)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本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实施方案,科学编制相关调查表,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对项目质量负责。
(3)专家评审,严格把关。本项目须经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关评审费用。评审未通过的,视为质量不合格。
3.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工程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投标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四、服务周期与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总额的80%,项目通过验收后付清余款。
2.项目实施中超支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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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现状调查项目成交公告
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现状调查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现状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20AT022180166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07日
采购日期:2020年5月1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化工学校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北郊蜡烛山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 (小写:¥284500.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单一来源谈判小组名单:陈美丽、吴子云、蔡赛虎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
联系人:王美美
联系方式:0551-62999535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1208室
项目负责人:高鹤鸣 联系电话:0551-63736305
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按中标(成交)金额1.5%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按3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
公告期限: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或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1208室,联系电话:0551-62999535/0551-6373630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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