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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增补计划集卡、堆高机配件采购询价公告

暂无信息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增补计划集卡、堆高机配件采购询价公告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增补计划集卡、堆高机配件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人: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朱家桥外贸码头

采购方式:询价

一、采购需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质/品牌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申报数量

备注

1

主车左侧钢板底座推力轴承



2

型号联系人:陶明荣13866358552

2

窗体顶端

骨架油封

窗体底端


(160x185x11)

1

型号联系人:陶明荣13866358552

3

窗体顶端

防尘封

窗体底端



1

型号联系人:陶明荣13866358552

4

窗体顶端

外盖

窗体底端



1

型号联系人:陶明荣13866358552

5

窗体顶端

螺纹胶

窗体底端



2

型号联系人:陶明荣13866358552

6

窗体顶端

堆高机大灯

窗体底端


圆灯led(4寸圆9珠24V)

12

型号联系人:陶明荣13866358552

7

堆高机大灯


方灯led(4寸9珠方灯 24V)

12

型号联系人:陶明荣13866358552

 

二、报价要求

对供应商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合同履行能力。

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有效期60天,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截止时间:20205月9日17时00分
2
、报价方式:
1)报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yanguojun241000@163.com)、快递注明报价单发工程技术部;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填写产品品牌,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报价,逾期不予受理。
3
、报价须响应条件

序号

条件名称

条件内容

1

交货时间

接通知后60天内

2

评审方式

采取总价评审,请谨慎报价。

3

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4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且发票送达后60天内付款

5

物流方式

如发快递请发顺丰;物流请发德邦物流、顺丰大件或自备车辆送货至芜湖港务公司。

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联系0553-5893102答疑;
2
、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超期未报价,不予受理;

3、我公司不提供装卸人员,请自行装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燕国军(工程技术部)

联系电话:0553-5893102      邮箱:yanguojun241000@163.com

报价单

客户名称: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报价包含      %增值税专票 含运费送货上门卸货

 

材料名称

材质/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主车左侧钢板底座推力轴承

必填


2



窗体顶端

骨架油封

窗体底端

必填

(160x185x11)

1



窗体顶端

防尘封

窗体底端

必填


1



窗体顶端

外盖

窗体底端

必填


1



窗体顶端

螺纹胶

窗体底端

必填


2



窗体顶端

堆高机大灯

窗体底端

必填

圆灯led(4寸圆9珠24V)

12



堆高机大灯

必填

方灯led(4寸9珠方灯 24V)

12



总计:


 

供应商(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日期:2020   

注:1、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含3%或13%增值税税额;

 


暂无信息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增补计划集卡、堆高机配件采购成交公告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增补计划集卡、堆高机配件采购成交公告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增补计划集卡、堆高机配件采购,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最终确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芜湖金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4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我单位企业管理部提出质疑。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采购人: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企业管理部

联系电话:0553-584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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