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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卷烟厂切丝机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卷烟厂切丝机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4月28日
招标编号:20AT0221801757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切丝机大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卷烟厂切丝机大修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包段划分:一个标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卷烟厂切丝机大修项目。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YC/T318.1-2009“烟草机械设备大修通用技术规范”要求,对2台SQ341切丝机进行现场修理, 包括机组解体解体、清洗、检测;机械、电器控制元件大部分进行换件性大修加局部升级改造;恢复设备原有功能,达到中烟机新车验收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具有中国烟机零配件交易监管网入网企业资格(根据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正式运行的供应商名录确认)或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烟机生产、销售、维修资质的企业。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烟机维修、改造业绩。
4、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评标现场官网查询为准)。不能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招标人“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文件时间及地点: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4月28日起至2020年 5月11日每天9:00-11:00, 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 21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楼504开标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e采交易平台”( www.ahbidding.com)上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招标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河东路321号阜阳卷烟厂
联系人:邢长虹
电 话:0558-2363802
3、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楼506室
邮 编: 230071
联 系 人:高工 、韩工
电 话: 0551-63736305、63735960
电子邮件:gaoheming720@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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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卷烟厂切丝机大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卷烟厂切丝机大修项目(项目编号: 20AT022180175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昆明烟机集团二机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中烟机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鹤鸣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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