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信息
大成东苑项目二标段外门窗供货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大成东苑项目二标段外门窗供货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AT0723700412
发布日期:2020年3月5日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其大成东苑项目二标段外门窗供货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大成东苑项目二标段外门窗供货安装工程
2、招标编号:20AT0723700412
3、招标人: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南二环与淝河路交叉口
5、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成东苑项目二标段外门窗供货安装,实施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与淝河路交叉口,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为门窗生产厂家。
3、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具备以上资质条件中任意一项均视为符合要求。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一年(2019年2月至今)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有1个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外门窗施工业绩;
6、信誉要求:信用良好,无违规诉讼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当前在安徽省内无因重大安全质量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在处罚期内)的处罚(投标人企业出具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概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提示: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注册时勾选工程投标人和采购供应商两项,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0551-6373630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五、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社保证明、企业业绩、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4室
联 系 人:张工、徐工
联系电话:0551-63735953、63736259
传 真:0551-63736790
E-mail:baiyzhang@ahbidding.com
暂无信息
大成东苑项目二标段外门窗供货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成东苑项目二标段外门窗供货安装工程(项目编号: 20AT072370041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0年03月25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三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鼎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3月30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53
暂无信息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