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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微软产品正版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合肥工业大学微软产品正版化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工业大学委托,对合肥工业大学微软产品正版化服务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对本项目予以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合肥工业大学微软产品正版化服务项目包含桌面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和软件漏洞扫描及验证系统两部分内容。2019年4月,合肥工业大学组织了专家小组,对桌面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部分的项目必要可行性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该部分预算200万元。同年12月,合肥工业大学使用单位申请追加采购软件漏洞扫描及验证系统(预算5万元)并与前述第一部分合并执行。项目总预算合计共205万元(技术需求详见附件);
二、 采购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
三、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四、 采购人联系电话:0551-62901760 ;
五、 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微软产品正版化服务项目;
六、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微软产品正版化,具体详见附件;
七、 采购预算金额:205万元(其中桌面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预算200万元,软件漏洞扫描及验证系统预算5万元)__;
八、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详见附件;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十、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8号楼B座赛尔大厦_;
十一、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十二、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详见附件
十二、公示期限: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9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_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或者_合肥工业大学_(采购人)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三、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合肥工业大学
办公地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行政2号楼220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901760
合肥工业大学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51-62901024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4楼1406室
联系人:刘工 王工
电话:0551-63735927 63735933
邮箱:201021535@qq.com
采购人:合肥工业大学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
合肥工业大学微软产品正版化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及附件.rar
合肥工业大学微软产品正版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勘误
合肥工业大学微软产品正版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勘误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工业大学委托,于2020年1月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信e采发布了《合肥工业大学微软产品正版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http://www.ccgp.gov.cn、http://www.ahtba.org.cn、https://www.ahbidding.com)。现对原公示做出如下变更:
一、原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微软产品正版化服务项目》:变更为:《合肥工业大学软件安全验证授权平台项目》
注:原公示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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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软件安全验证授权平台项目成交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软件安全验证授权平台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软件安全验证授权平台项目目
项目编号:20AT0317100018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2日
采购日期:2020年1月21日
二、成交供应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8号楼B座赛尔大厦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零叁万零伍佰(¥2,030,500.00)
三、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选定评委:吴庆、王帮元
用户代表:王军
采购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 系 人:施老师
电 话:0551-62901718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63735927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7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6271万元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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