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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妇幼保健院采购2020年度春节慰问品磋商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委托,现对“安徽省妇幼保健院采购2020年度春节慰问品”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AT0335000016
2、项目名称:安徽省妇幼保健院采购2020年度春节慰问品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安徽省妇幼保健院
5、项目概况:安徽省妇幼保健院采购2020年度春节慰问品,以提货券形式发放,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内容 | 销售规格 | 数量 |
1 | 三只松鼠坚果礼盒 | 1427(TG) | 1 |
2 | 蒙牛特仑苏梦幻盖有机奶 | 250ml*12 | 1 |
3 | 皇冠丹麦曲奇饼 | 908g | 1 |
4 | 波尔塔瓦压榨葵花籽油 | 5L | 1 |
5 | 临泉鲖牛肉 | 1*6 | 1 |
6 | 临泉韦寨粉丝 | 1*6 | 1 |
7 | 17.5度橙铂金 | 3kg | 1 |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3、供应商须具有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
4、同一供应商的总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01月16日14:30
2、磋商地点: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政务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向西300米)安徽国贸大厦402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五)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1月06日9:00至2020年01月13日17:00止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从2019年03月28日至2019年04月04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供应商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安徽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合肥市桐城路益民街15号
联系人:宇主任
电话:0551-69118118
磋商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 系 人:闫工/赵工
电 话:0551-63736535/63736291
邮 箱:26859007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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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妇幼保健院采购2020年度春节慰问品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妇幼保健院采购2020年度春节慰问品
项目编号:20AT033500001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3日
采购日期:2020年01月16日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采购2020年度春节慰问品项目(项目编号:20AT0335000016)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 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采 购 人:安徽省妇幼保健院
采 购人地 址:合肥市桐城路益民街15号
联 系 人:宇主任
联 系 电 话:0551-69118077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赵工/闫工
联系电话:0551-63736291/63736535
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01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629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闫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91/6373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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