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信息
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2、项目编号:19AT0312706111
3、招标人: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蜀山区:西山银杏、新城国际、水岸茗都消防系统维保工程;
二标段:包河区:银杏苑、文景雅居、花样年华、银杏尚郡、好第坊、天御琅诗郡、公园里一期消防系统维保工程
5、项目地点:
5.1一标段:
5.1.1西山银杏:合肥市怀宁路与望江路交口;
5.1.2新城国际: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999号;
5.1.3水岸茗都:合肥市政务新区习友路与翡翠路交叉口
5.2二标段:
5.2.1银杏苑:合肥市徽州大道1158号;
5. 2.2文景雅居:合肥市马鞍山南路598号;
5. 2.3花样年华:合肥市长江中路177号;
5. 2.4银杏尚郡:合肥市庐州大道与繁华大道交口;
5. 2.5.好第坊:合肥市南二环路199号;
5. 2.6.天御琅诗郡:合肥市包河区龙图路1688号;
5. 2.7公园里一期:合肥市滨湖新区杭州路以北,金斗路以西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4、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相关主管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处罚期的单位;(提供书面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3日17:00(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供应商务必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到信e采网站(www.ahbidding.com)免费注册,不注册或者逾期注册的均视为招标文件获取不成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及时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
联系人:沈工、赵工
电 话:0551-63735929 63736291
暂无信息
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中标公示
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2706111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6日
采购日期: 2019年12月17日
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项目编号:19AT031270611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标,最终确定:
第一标段(蜀山区)中标候选人: 安徽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包河区)中标候选人: 安徽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B座2层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沈工
联系电话:0551-63735929
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29
暂无信息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