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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合肥)后援基地2020年度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信达(合肥)后援基地2020年度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简称中国信达后援中心、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中国信达(合肥)后援基地2020年度绿化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19AT0312605717
2、招标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
3、项目名称:中国信达(合肥)后援基地2020年度绿化养护工程
4、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杭州路2599号,中国信达(合肥)后援基地园区范围内。
5、绿化面积:约18000平方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相关内容。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07日09:00至2019年11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从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明确后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供应商责任自负。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投标人所提供资料需真实、可靠,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情形,将依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同时,招标人将保留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进行考察核实的权利。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ah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招标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杭州路2599号
电 话:0551-65802011
联 系 人:叶经理
招标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4室
联 系 人:王工 刘工
电 话: 0551-63735933 63735927
电子邮件: 201021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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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合肥)后援基地2020年度绿化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信达(合肥)后援基地2020年度绿化养护工程项目(招标编号:19AT0312605717)于2019年11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2号楼1905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蓝斯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合肥市翠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景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78000.00 | 214000.00 | 225210.30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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