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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信达合肥数据中心暖通系统优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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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信达合肥数据中心暖通系统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9AT0312605251

日期:20191017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信达合肥数据中心暖通系统优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信达合肥数据中心暖通系统优化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经落实。

三、招标内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数据中心,地点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杭州路2599号,是信达集团IT生产中心。合肥数据中心部分配套机房和园区重要区域没有安装空调且无外窗,室内设备长期在高温环境下运行不仅降低使用寿命,还存在安全隐患,因此需尽快对相关区域的暖通系统进行优化整改。

详细采购需求见第六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地服务能力,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于201611日及以后签署的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且要求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

1投标报名时间: 2019 10 17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下同) 2019 10 24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参加项目及包别,并在线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可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申请变更,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供应商责任自负。

3、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4、若注册、缴费、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0551-63736302。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招标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杭州路2599

联系人:刘工

  话:0551-65802037

招标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编:230071

人:王工、刘工

    话:0551-6373593363735927

    真:0551-63736299

电子邮件:201021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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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信达合肥数据中心暖通系统优化项目(招标项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信达合肥数据中心暖通系统优化项目(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信达合肥数据中心暖通系统优化项目(招标编号:19AT0312605251)于201911061430(北京时间)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1号楼307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麦克维尔中央空调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中和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95600.00  

276092.90  

285000.0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1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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