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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内部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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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内部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内部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招标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的委托,现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内部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编号:19AT072370367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单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

2、招标编号:19AT0723703676

3、项目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内部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4、项目类别:施工类

5、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436号一楼、十楼(01、04),建筑面积约442平米。

6、项目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范围: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办公楼室内装修的设计及施工。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提交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递交投标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提供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信e采交易平台(www.ahbidding.com)线上递交报名资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至现场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未至现场核验的,报名概不受理。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投标人注册时注册主体类型请务必同时勾选工程投标人和采购供应商。

3、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4、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 0551-6373630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4室

联系人:张工、徐工

电  话:0551-63735953  0551-63736259

邮  箱:baiyzhang@a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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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内部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内部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内部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编号:19AT072370367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19年9月19日 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 武汉鼎晟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传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9月19日17:00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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