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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协同创新大楼和工程实训中心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磋商公告
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协同创新大楼和工程实训中心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磋商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大学的委托,现对“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协同创新大楼和工程实训中心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19AT0126103450
2、项目名称: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协同创新大楼和工程实训中心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
3、项目单位:安徽大学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10万元
6、包别划分:一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2.1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业务范围中须含有可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相应范围内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2.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26日09:00至2019年8月2日17:00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供应商须提供申请表(详见附表);
(2)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磋商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扫描件)、委托代理人或被介绍人身份证(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设计资质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1)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设计服务承诺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表、企业法人授权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提交,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即为报名成功。
6、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须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 间内完成线上注册---注册资料审核—报名资料审核---网上报名缴费---系统自动生成磋商文件购买电子发票---完成报名手续---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只能开具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概不退换)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8月6日15:30
2、磋商地点: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402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九龙路111号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 0551-63861287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9室
联系人:杨女士、葛先生、沈先生
电话:0551-63736320(15755529503)、0551-63735961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报名表所填写的授权人邮箱,请供应商定期查收邮箱并致电0551-63736320询问。因供应商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导致供应商未响应磋商要求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只能开具标书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概不退换。
3、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由评委会根据资格审查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判定。
4、公告发布媒体:安徽大学采购管理中心网站(cgzx.ahu.edu.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信e采交易平台(www.ahbidding.com)。
八、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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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协同创新大楼和工程实训中心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协同创新大楼和工程实训中心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协同创新大楼和工程实训中心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19AT012610345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26日
采购日期:2019年8月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路33号
成交金额:捌万玖仟元整(¥89,000.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邱述威、邢标、段运生
采购人名称: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111号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方式:0551-6386128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杨广芝
联系电话:0551-63736320
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2009】216号)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收费上限为贰万元,最低收费为叁仟元。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8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9室,联系电话:0551-6373632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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