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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监狱大门新增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阜阳监狱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先生,18715581363

三、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阜阳监狱大门新增建设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19AT0429603267

五、采购预算金额:110万元;

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本项目为原图纸设计变更后附属结构,为保证附属结构可以与原结构配套,避免不同施工方因施工工艺差异而造成的结构偏差,破坏结构整体性,经采购人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拟选定投标人名称:安徽新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八、拟选定投标人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

九、公示期限: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9日17时;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人:范 工

联系电话:0551-63735913

采购人:安徽省阜阳监狱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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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监狱大门新增建设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阜阳监狱大门新增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9AT042960326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19年8月6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安徽新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 2019年8月9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13

安徽省阜阳监狱大门新增建设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

关于我司组织的安徽省阜阳监狱大门新增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9AT0429603267)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已经结束,成交人已经确定。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新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13

公示日期:201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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