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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9AT0501001436
日期:2019年7月23日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的委托,对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经落实。
三、招标内容: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合法有效副本)。
2、具有中国烟机零配件交易监管网入网企业资格(根据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正式运行的供应商名录确认)或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烟机生产、销售、维修资质的企业;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投标单位应在此期限内在“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注册(已注册单位无需重复注册)、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审核、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线上报名程序,逾期不候)。
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4、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5、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6302、63736267),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9年8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之前交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兹定于2019年8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2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招标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
名 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
地 址:安徽省蒙城县经济开发区政通路与王冠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许先生
电 话:0558-7629532、7662450
3、招标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 系 人:耿女士、刘女士
电 话:0551-63736288、63735932
电子邮件:743353808@qq.com
4、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信息
开户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合肥高新区支行
帐 号:5519 0430 8510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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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雪茄烟生产部制茄芯设备委外维保项目(项目编号:19AT050100143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19年8月2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阜阳丰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京天策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8月24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耿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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