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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核心系统应用服务器换新项目招标公告
一、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核心系统应用服务器换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19AT0312602898)。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服务器1 | 13 | 台 |
2 | 服务器2 | 7 | 台 |
3 | 服务器3 | 3 | 台 |
4 | 数据库集群共享存储 | 1 | 台 |
5 | 交换机 | 4 | 台 |
6 | 网络授时服务器 | 2 | 台 |
备注:技术参数详见第七章。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完成踏勘后向招标人汇报并履行踏勘签到备案手续(投标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3)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4)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备注:“本地”系指:合肥市
二、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请各投标人/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02日。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供应商务必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信e采网站(www.ahbidding.com)免费注册, 不注册或者逾期注册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三、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19日9:40 (北京时间)。
四、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1会议室。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
联 系 人:胡工
联 系 电 话:0551- 6816781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404室
联 系 人:王工/吴工
电 话:0551-63735933/63735919
电 子 邮 件:201021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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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核心系统应用服务器换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核心系统应用服务器换新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260289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5日至2019年07月02日发布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2019年07月19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核心系统应用服务器换新项目(项目编号:19AT031260289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四星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太极计算机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天地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政务区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向西300米)安徽国贸大厦1403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3735933
电子邮件:201021535@qq.com
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07月2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3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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