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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教学考试系统(二次) 磋商公告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教学考试系统(二次)项目磋商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委托,现对“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教学考试系统(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19AT0315502796(原编号:19AT0315502353)
2、项目名称: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教学考试系统(二次)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4、项目单位: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5、项目概况: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教学考试系统(二次);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10万元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包次。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教学考试系统的软件著作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9: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2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五)供应商报名与磋商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请各投标人/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7日。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供应商务必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信e采网站(www.ahbidding.com)免费注册,不注册或者逾期注册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何种原因,概不退款。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6373630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 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20号
电 话:单工
联 系 人:0552-3135490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 系 人:沈工/曹工
电 话:0551-63735929/63736292
邮 箱:lixinzb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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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教学考试系统(二次)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教学考试系统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19AT031550279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7日发布磋商公告。
采购日期: 2019年7月9日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教学考试系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19AT0315502796)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 南京庞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
采 购 人: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20号
电 话:单工
联 系 人:0552-3135490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 系 人:沈工/曹工
电 话:0551-63735929/63736292
邮 箱:lixinzb3@163.com
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9/0551-6373629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示。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曹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29/0551-6373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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