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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卷烟材料厂报表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芜湖卷烟材料厂报表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9AT0723802495

时间:2019年6月6日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芜湖卷烟材料厂的委托,对芜湖卷烟材料厂报表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芜湖卷烟材料厂报表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经落实。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为芜湖卷烟材料厂报表印刷服务(包括企业生产、业务单据、产品合格证不干胶、相关印制材料的制作等)。

送货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井山路15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全年预算采购金额约为60万元。(仅为预算金额)。

招标有效期三年,拟确定两家中标单位,签订年度协议,协议期限一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印刷许可证,具备普通报表印刷、铜版印刷、无碳复写印刷、书籍装订等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符合本公告相关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上传至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概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提示: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注册时勾选工程投标人和采购供应商两项,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9年6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之前交到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2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兹定于2019年6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2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招标人:芜湖卷烟材料厂

地  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15号

联系人:丁工

电  话:0553-2303701

招标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4室

邮    编: 230071

联 系 人: 张工、余工

电    话: 0551-63735953,63736259

传    真: 0551-63736790

电子邮件: yuqian17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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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卷烟材料厂报表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芜湖卷烟材料厂报表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

入围候选人公示

芜湖卷烟材料厂报表印刷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编号:19AT072380249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19年6月26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入围候选人: 芜湖市锐鸿印务有限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人: 芜湖市精诚印刷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6月29日17:00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入围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入围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入围单位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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