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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南七花园项目A03 地块住宅部分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金隅南七花园项目A03 地块住宅部分变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9AT0717701346
发布日期:2019年4月12日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金隅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委托,对其金隅南七花园项目A03 地块住宅部分变配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招标编号:19AT0717701346),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金隅南七花园项目A03 地块住宅部分变配电工程
2、招标编号:19AT0717701346
3、招标人:金隅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路与肥西路交口。
5、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概况
金隅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住宅部分变配电工程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5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无在建或中标待建项目且为本公司职工(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及中标代建项目承诺书及政府社保主管部门为其缴纳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至少一年的社保的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无违规诉讼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近五年内经营中无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等市场不良行为,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理、处罚等情况;在安徽省内无因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违法行为而被检察院或纪委查处的情况。(以上由投标申请人出具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7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并授权项目经理携带其身份证明及报名资料原件至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4室)现场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或项目经理未携带原件至现场查验的,报名概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4.1携带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2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4.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政府社保主管部门为其缴纳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至少一年的社保的证明文件;
4.5项目经理无在建及中标代建项目承诺书、企业信誉承诺书;
4.6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材料。
提示: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隅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
联系人:槐工
电 话:0551-652222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4室
联 系 人:张工、余工
联系电话:0551-63736259、63735953
E-mail:zhangzj_my@163.com
传 真:0551-6373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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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南七花园项目A03 地块住宅部分变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隅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住宅部分变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隅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住宅部分变配电工程(招标编号:19AT071770134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19年5月10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合肥市金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力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至公示期结束,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5月16日17:00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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