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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十标段、十一标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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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十标段、十一标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十标段、十一标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十标段、十一标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19AT0717701166

2、项目名称: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十标段、十一标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3、招标单位: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招标类别:施工

5、招标范围: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十标段、十一标段智能化系统设备及材料的供应、安装、系统集成、联动调试等相关服务,直至整个系统能够满足设计及功能要求,交付并投入正常运行使用

6、包次划分:

第一包次: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十标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第二包次: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十一标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一包次及第二包次):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4、投标人如果是外省企业,须具有外省企业进皖备案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9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在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604室)递交投标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第一包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第二包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携带以下资料(第一包次及第二包次):

3.1 携带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 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3.3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承诺书原件;

3.4证明投标人符合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信e采交易平台(www.ahbidding.com)线上递交报名资料,并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及原件至现场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原件的,报名概不受理。

四、重要提示:因我司新交易平台上线,请各位投标人务必到信e采交易平台(www.ahbidding.com)免费注册,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4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3735953、63736259

传  真:0551-6373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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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十标段、十一标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十标段、十一标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七花园项目A03地块十标段、十一标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编号:19AT071770116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19年5月5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包次: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智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包次: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天立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智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5月9日17:00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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