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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
2019-2021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9AT0519300694
发布时间:2019年4月12日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二、招标单位: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的概况:
3.1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维保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系统)、消防广播及电话系统、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防火阀、防火卷帘、防火门(闭门器、磁释放器)和常用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
3.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29万元人民币(含税),共分两个年度,超过其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3.3承包方式:全部包工和部分包料,是指在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中,对其中所产生的价格在100元(含100元)以内的材料费、施工费均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再另行计费;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维修或更换,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以材料成本价支付。
四、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维保检测贰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正在换证的投标人需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换证审核通过证明);
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9:00~11:30和14:00~17:00(北京时间)在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楼502室购买招标文件。
六、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通过报名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信e采(https://www.ahbidding.com/)
2.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7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63-30325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邮编:230071
联系人:刘工、高工
电话:0551-63735932、63735920
E-mail:1761163079@qq.com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www.ahbidding.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企业注册通知公告》。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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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
2019-2021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皖南烟叶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项目编号:19AT051930069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19年5月5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世纪凯旋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精通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5月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5932、6373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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